欢迎光临中国煤炭网、煤炭供求网,最实用的煤炭供求信息发布及煤炭企业宣传平台![VIP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煤炭知识 >> 内容浏览

《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建议汇总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04-04  浏览289次

 1.应比照国办发99号文件精神,增加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的内容,对“三下”开采审批进一步细化。
www.zgcoal.com
  2.应对采煤工作面回收油母页岩作出明确规定,严禁在回采煤炭的同时,回收油母页岩。
  3.增加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系统等内容。
  4.明确监控分站、人员定位系统分站电源取向。
  5.安全出口应该明确规定垂深小于300米的立井,必须设梯子间;垂深大于300米的立井,应设置仅限提人的提升装置,提升装置应双回路供电,并每月检查一次;用做安全出口的立井井底应设置避难硐室。
  6.在《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中已有针对性较强的相关规定的,建议《煤矿安全规程》相应进行简化或取消。
  7.现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煤矿维修方面的条目章节太少,建议适当增加部分内容。
  8.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出台与《煤矿安全规程》相对应的执行说明。
  9.一些AQ标准里面提及的设施设备在现行《煤矿安全规程》里没有相应的条目,如地面瓦斯抽放站的设置位置及要求;现行规程的瓦斯等级划分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不相符。
  10.全国各地地质条件相差较大,煤层赋存条件各不相同,《煤矿安全规程》有些规定不应全国统一,适当赋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权。
  11.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企业的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布置都不够明确,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布置建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来承担。
  12.建议国有企业煤矿的采区设计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审批,工作面设计布置由国有煤矿所在的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地方煤矿的采区设计由地级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工作面设计布置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审批。
  13.在对矿井多水平延深、工作面数量、巷道断面等提出要求时,建议充分考虑老矿井和地方乡镇煤矿的实际情况,不宜规定太苛刻、标准太高。
  14.海拔2000米以上高寒缺氧气候对身体健康和设备正常运行均有影响,建议在《煤矿安全规程》中增设高原篇。
  15.建议在《煤矿安全规程》中,根据海拔标高的不同,明确设备功率降效的取值范围标准。
  16.根据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人体承受能力,应明确煤矿井工开采地面所处海拔标高和氧气含量的极限。
  17.考虑高寒缺氧气候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建议海拔3000米以上的井工矿井的员工,其年龄在50岁以上的不得从事井下繁重的体力劳动,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对在井工矿井工作满25年、年龄在50岁可办理退休。
  18.修订中应将《煤矿安全规程》与《爆破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标准化》的规定衔接。
  19.《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现有矿山使用的主要设备的安全要求,应进行统一的规定,没有的进行补充。
  20.如何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今年全国发生的事故案例,总结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对《煤矿安全规程》进行补充、完善、细化。
  21.《煤矿安全规程》作为国家级标准,一定要做到用词规范,概念明确。如第209条避难硐室应为避灾硐室,第225条井下消防材料库应为井下消防硐室,第222条道碴面应为道砟面,第460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应为主变电硐室和采区变电硐室等。
  22.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建议在本次修订时,同时编制《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执行说明应与规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建议系统整理归纳近年各级职能部门下发的各项通知、规定、要求等涉及煤矿安全的文件内容,一并纳入新的《煤矿安全规程》,以后针对实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由行业协会定期进行释义,补充或修订。
  24.建议取消现行规程前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文号以及局长签名等带行政色彩的内容,将相关技术内容汇编成正式文本,以后的增减、解释说明由协会或行业委员会发布。
  25.应广泛增加煤矿井下紧急(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安全的相关规定内容,以统一目前众多部门有关六大系统的通知精神及暂行规定内容等。
 

分享到:
免责申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煤炭企业或个人发布,所有信息内容与本网站无关,请务必确认信息真实性后再进行交易。否则引起的损失需自行承担!
煤炭信息交流QQ群:259342688 煤炭供求信息交流  259342158 山西煤炭信息网,欢迎加群交流。
煤炭信息交流QQ群:
259342688 煤炭供求信息交流
259342158 山西煤炭信息网
欢迎加群交流。
版权所有:煤炭供求网 2005-2025 晋ICP备11007535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