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煤炭网、煤炭供求网,最实用的煤炭供求信息发布及煤炭企业宣传平台![VIP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煤炭知识 >> 内容浏览

(10月10日)秦皇岛港口煤炭装卸费用收取办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10-10  浏览264次

1、水陆联运煤炭(一次收费),除向发站一次性收取的换装包干费和代征费外,港建费、超期堆存费、过衡费等均于煤炭下水前向作业委托人收取(另有约定的除外)。

www.zgcoal.com

  2、直达运输、变通运输、汽车运输进港的煤炭,在港内发生的费用及代征费,均于煤炭下水前由和港务公司向作业委托人收取,进二、三港务公司的过衡费由铁运公司收取(汽车运输除外)。

  3、对信誉好、效益稳定,与港务局有协议的外贸、电力、冶金、化工等国家重点企业,经生产业务处批准,可于装船作业完毕后,按实际作业数量结算港口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拖欠款与港务公司自行负责追缴。

  收取煤炭超期堆存费

  1、各港务公司应按收货人建立推存台帐。计费人员依据台帐本着“先来先走”的原则,向应缴费人收取超期推存费(经局批准予以免收的除外)。对发生超期堆存费的煤炭,港务公司计费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货主。

  2、各港务公司应严格执行局减免超期堆存费的管理办法,对确由港方原因造成的煤炭超期堆存,由货主提出申请并填写“超期推存费减免审批表”,有关港务公司填写情况说明,签字盖章后,由生产业务处进行审批。

  3、水陆联运煤炭,发生变更运输的,变更前产生的超期堆存费必须在变更前结清费用,否则不予变更。超期堆存的煤炭变更后不及时装船,继续计收超期堆存费。

 

分享到:
免责申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煤炭企业或个人发布,所有信息内容与本网站无关,请务必确认信息真实性后再进行交易。否则引起的损失需自行承担!
煤炭信息交流QQ群:259342688 煤炭供求信息交流  259342158 山西煤炭信息网,欢迎加群交流。
煤炭信息交流QQ群:
259342688 煤炭供求信息交流
259342158 山西煤炭信息网
欢迎加群交流。
版权所有:煤炭供求网 2005-2025 晋ICP备11007535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