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6日)税务知识,煤炭运销企业经营煤炭的地点不同,交税的方式是怎么交纳的?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12-06 浏览377次
我们公司是在张家口刚刚注册的煤炭运销公司,手续齐全,运销模式是在内蒙古托县附近煤炭产区购煤, 通过托县煤场然后运输到张家口。现托县有处煤场(交付时有关的钱未入账),租煤场的时候前任煤场时一般 纳税人,一直未经营,零申报。我们在今年8月通过双方签订协议的方式租下来到11月20日经营了30000吨煤, 当地国税局,稽查局,地税局找上门来,要我们交税,但是该煤场手续都是那个另外一个租给我们煤场的业主 的,那个业主态度很是消极。其实,个人认为就是我们公司用了一个一般纳税人的场地去经营煤炭的一个问题。 请问,我们具体如何处理,现在税务局把我们公司的流水账拿走了,要我们补税钱呢,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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