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山西省排污费征收全国第四 征收了11.1亿元
作者:程国媛 来源:山西日报 时间:2017-04-17 浏览1103次
近年来,山西省各级环境监察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排污收费人员环境法律法规学习和现场执法能力培训,通过全面加强排污费稽查,规范排污费征收核定程序,排污费足额征收率和规范化程序不断提升。2016年度,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征收入库排污费11.1亿元,增收1.5亿元,同比增长16.1%,征收总额名列全国第四。在环保部组织的2016年度全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汇审考评中,山西省荣获“一等奖”,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记者 程国媛 通讯员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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