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41户企业因重大税收违法上“黑名单”
作者:许晶晶 来源:山西晚报 时间:2018-07-10 浏览566次
据了解,我省联合惩戒部门由23个扩大到35个,惩戒措施由18项扩大到28项,实现联合惩戒措施和部门“双扩围”,并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更加严格的税收管理措施,助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省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协调机制。在内部惩戒上,将其纳税信用等级判定为D级,适用D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在外部惩戒上,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对税务部门推送“黑名单”当事人在企业经营、投融资、进出口、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办理土地手续等方面予以相应的禁止或限制。
另外,与省发改委、公安、财政、银行等部门紧密配合,研究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案件信息的专线传递方式和机制,定期推送案件,及时共享资源、互通惩戒结果,通过跨部门信用信息的采集、交换、归集与共享,实现全省信用信息资源的综合应用。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行为约束和惩戒力度,对内做好公布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对外加快与联合惩戒有关部门实现远程访问和网络对接,及时推送、获取相关数据。(记者 许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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